一、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教代会和工会及其它形式,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二、选举教代会代表,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,征集教职工提案,协商产生大会召开的方案、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。
三、做好教代会期间的会务工作,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会议,收集整理提案,起草大会决议,组织教代会代表的活动。
四、大会闭幕以后,协助、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的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。
五、受理教职工群众和教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,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。
六、督促和指导二级教代会的制度建设与民主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