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权名称 | 职权内容 | 行使依据 | 行使主体 |
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审核权 | 组织评委对学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“三八”红旗集体、“三八”红旗手、五好家庭;立德树人先进集体、先进团队、先进个人进行评审。将评审结果报党委会批准,做出表彰决定。 | 1.《中国工会章程》 2.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》 3.《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(威海)关于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“三八”红旗集体、“三八”红旗手及“五好”家庭的通知》(以当年发布为准) 4.《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(威海)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(团队)及先进个人的通知》(以当年发布为准)。 | 工会 |
工会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审核权 | 对先进工会组织、模范教职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工作者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;计划生育优秀兼职干部和宣传员进行评审。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,做出表彰决定。 | 1.《中国工会章程》 2.《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(威海)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、优秀工会工作者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、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》(以当年发布为准) 由学校授权,依据以上文件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。 | 工会 |